台山市人民法院
开展“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2011年在我院开展“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省纪委、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廉洁、为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队伍,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转变队伍作风,抓好廉政责任追究工作,完善我院惩防体系建设,为推进我院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
增强广大干警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服务意识,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表率意识,筑牢干警自觉维护法院形象的责任意识,解决影响廉洁司法的突出问题,实现我院廉政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方法步骤
“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分:动员部署、学习教育、查摆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为期一年。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2月)
1、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召开队伍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查找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制定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召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我院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症结,全面铺开“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
2、精心动员部署。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成立“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活动的开展。制定教育活动方案的实施意见和学习讨论计划。开好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纠正部分干警存在的“厌倦”、“与我无关”等错误认识。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阶段(3至6月)
认真抓好教育这个基础,通过教育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教育培养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教育培养监督、管理的责任感和危机感;通过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氛围。具体开展“一会两听两看两写”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召开专题座谈会。以部门为单位召开一次“廉政建设大家谈”专题座谈会,每名干警都要针对法院系统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个人思想和纪律作风状况分析,并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并写出书面汇报。每名干警的书面汇报材料要存放于个人廉政档案中,以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听专题廉政辅导课。邀请市纪委或检察院的领导进行授课,通过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剖析,使干警受教育。
三是听典型案例通报。听对市中院及江海法院个别干警的违法违纪问题的通报。
四是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干警观看法院系统的警示教育片,观看廉政电影和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录像等。引导干警珍惜岗位、珍惜荣誉、珍爱家庭,增强廉政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阅读反腐倡廉书籍。深入学习司法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对廉政制度做到人人皆知。以《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一辑)》为教材,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干警全面系统地学习讨论。
六是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每位干警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感受撰写廉政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筑牢个人思想防线。开展心得体会评选活动,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七是创作廉政格言警句和书画。组织每个干警认真撰写廉政格言警句,对干警的廉政书画作品进行评比和展览等,进一步丰富廉政文化活动的内容。
第三阶段:查摆整改阶段(7至10月)
在学习讨论、剖析案例的基础上,结合个人、部门和单位在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深刻剖析,认真查摆本部门和本人在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落实廉政制度、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重点,认真制定本部门的整改方案。
1、 认真查摆。要按照“五查五看”进行认真查摆:
一查思想道德。看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改造是否放松,理想信念是否动摇;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否背离;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是否违背等;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是否牢固树立。
二查制度建设。看廉政制度的操作性强不强,作用明不明显,能否形成有效的工作措施;看廉政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监督措施是否有力等。
三查岗位职责。看是否违反规定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是否违反岗位职责,失职渎职;是否违反办案纪律和办案规范;是否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放任等。
四查业务流程。看是否严格落实立审、审执和审监分立的制度;是否发挥各环节之间的分权制衡、监督制约作用;是否按照审判制度、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五查外部环境。看是否有影响法院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过问案件、打听案情等行为;看法院工作人员业外活动约束是否严格,与律师交往过密、交友不慎等。
2、认真整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法官队伍在廉洁司法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重点解决四个问题:
一是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问题。以落实《廉政准则》为有力抓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52个不准,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准则的,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是解决廉政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和措施,继续狠抓“五个严禁”规定的落实,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岗位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落实《台山市人民法院干警轮岗暂行规定》,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法官的廉政制度执行力。
三是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对内部人员插手过问案件,俗称“案托”的,要提高警惕、严肃处理。进一步完善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措施,健全适应我院的廉政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法官、执行员的监督力度和深度,对重点岗位和个别人员进行跟踪检查,推动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四是解决查处不力的问题。坚持“查处是最好的预防”理念,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队伍中可能出现违纪违法现象的敏感部位、重点对象和具体环节做到心中有数,保持清醒的认识,保持如履薄冰的警惕,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至12月)
1、认真考评,检验活动实效。围绕学习是否深入、分析是否透彻、问题是否找准、整改是否到位、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对活动进行自我评查,以实际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廉政建设是否得到社会认可为标准检验活动效果。把“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成效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终对各部门综合考评的考核范围,结合年终综合考评进行考核。对干警进行认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奖励和干部晋升挂钩。
2、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总结活动的实际效果和不足,找准符合我院实际的队伍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在巩固“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取得成效的同时不断推进我院队伍廉政建设。各部门的活动总结于11月28日前报纪检组。
四、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其俊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荣彰同志担任,成员有各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荣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等有关同志。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活动开展,确保出实招、见实效。领导干部尤其是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带头约束业外活动,在廉政作风建设中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我院的“一把手”和部门“一把手”是本院、本部门的活动第一责任人,要下决心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坚决防止“一阵风”和“走过场”,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
(二)要突出重点。要密切联系本院、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联系个人遵纪执纪和行使权力方面的实际,自觉查摆问题,找出原因所在,认真整改。要重点解决院领导王班子成员、中层部门负责人和行使审判、执行及人财物权的工作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人人过关,确保活动卓有成效。
(三)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密切联系队伍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利用身边的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活动,以领导干部和法官为重点,发挥领导干部和法官的表率作用。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把“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速推进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结合起来,与推动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认真合理安排好各阶段的活动内容,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工作发展相互促进。
(四)要加强检查督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的检查指导,院领导要结合分管工作和联系点分工,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各部门活动的督促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分级指导的格局,促进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