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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台山市人民法院    时间:2011-11-29 00:00

台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1月24日在台山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台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林其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台山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06年换届以来,我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推动我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为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被评为 “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840件,审结24176件,年均结案率为96.03%,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31.67亿元。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2666件,审结2621件,判处罪犯3638人,结案率98.31%。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535件。坚持加大对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15件,各类侵犯财产犯罪案件942件,各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30件。坚持从严惩治职务犯罪,共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共32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都依法、宽严都适度,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152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罪犯292人。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4件,判处未成年人罪犯254人,非监禁刑适用率34.43%。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统一量刑情节的适用标准,使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二)妥善调处民事纠纷,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618件,审结13082件,结案率96.06%,解决诉讼标的金额26.33亿元。依法调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矛盾,突出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共审结此类案件4998件。依法调处合同纠纷矛盾,维护交易安全,促进诚信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共审结此类案件6880件,其中审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301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85件。依法调处权属、侵权纠纷矛盾,制裁侵权行为,共审结此类案件1204件,其中审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963件。依法审结台城镇纸箱厂、台山市磷肥厂、台山钢铁厂等破产案件,处置破产财产1489万元,安置职工480人,实现职工安置费用929万元。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015件。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54件,审结50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376件,标的金额为1544.38万元。坚持“依法、积极、稳妥”的工作方针,监督与支持并举。对依法行政的具体行政行为予支持,对违法的行政行为予以纠正和监督。加大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力度,增进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谅解和信任,共有15件案件经协调撤回起诉。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不断完善和丰富司法建议的内容和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台山建设。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群众权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688件,执结6186件,执结率为92.49%,执结标的金额5.29亿元。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执行流程管理等工作制度,细化案件执行流程,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实施“阳光执行”,推行执行公开、执行听证、执行事项告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和乡镇协助执行网络,加强与金融、国土、房管、工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协调,并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形成治理“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行主动执行制度和执行曝光机制,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效实现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保障经济民生发展
    (一)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制定了《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意见》,强化对涉金融危机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力配合我市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的重大部署,积极参与处理广海湾工业园区、腰古核电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法律难题,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深入金融机构、企业调研,了解诉讼需求的新特点,支持银信部门处理金融债权,帮助企业渡过经营难关,努力实现依法办案与扶持企业发展相统一。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健全诉讼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排查机制,积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2794人,处理各类来信183件。2009年我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每年开展“送法入校园”活动,坚持做好对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共回访292人次。积极配合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经行政机关、劳动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共进行司法确认764件。
    (三)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落实“全程、全员、全面”调解的工作方针,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7877件,调解撤诉率61.62%,2009年、2010年我院连续两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促进多元化解决纠纷。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建立了市、镇两级多元化纠纷调处中心,推进“人民调解进法庭”、推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形成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
    (四)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提高立案、信访窗口的服务质量,加强诉讼引导、法律咨询、立案调解等工作和完善领导接访、约见法官、信访首接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081.27万元,为35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建立执行救助金制度,共为符合条件的23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资金106540元;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制度,通过巡回审判、就地定纷止争方式办结案件1979件;畅通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涉及民生、弱势群体、群众集体的案件,依法及时保全、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三、创新发展强化管理,确保办案质量效率
    (一)深入推进审判管理改革。设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大力推进审判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办案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监控,着重加强对办案重点环节、关键节点和审理期限的监督,及时进行催办、督办。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重点案件评查、专项指标评查相结合的质量评查机制,通过评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落实整改。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建立法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绩效统计资料,作为法官工作绩效考核的直接依据。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将办案流程信息、裁判文书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提供查询服务。
    (二)强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法院系统三级专线网、执行信息网的建设和“法院综合业务系统”的安装调试,实现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的升级。数字身份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同步部署,在有关设备到位后即可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和办公自动化水平。适应信息化时代的高清数字审判法庭建设进展顺利,为实施精细化审判管理打下了科技基础,也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
    (三)稳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建立院领导联系人民法庭制度,及时了解人民法庭的工作思路、工作开展情况和干警的思想动态,帮助人民法庭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二是新审判业务用房土建工程已经完成,装修工程进展顺利,水步人民法庭也于2009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公务用车和其他办公工具等装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司法经费保障有力,为我院履行职能提供坚实的基础。四是强化法庭安全保卫工作,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全部配备保安值班,确保诉讼安全,维护正常司法秩序。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以党建为基础,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主动作为抓党建,认真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支部建在庭上,党旗插到基层”活动,通过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队伍综合素质和各项工作的不断提高。积极行动抓学习,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和法院文化建设,促进“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进一步树立。五年来,共组织986人次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共有11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树立典型抓创先,大力培养、宣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促进队伍创先争优,涌现出“台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和“清风满台山”勤廉先进个人张慧琳法官等先进个人。
    (二)以廉政为保障,维护队伍公正廉洁形象。一是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培育清廉为人、公正司法、干净干事的廉政文化理念。在学习室设立廉政书籍阅览角、编制廉政工作条例手册、征集廉政警句、定期制作廉政宣传板报、发送廉政警示格言信息等方式,创新方式营造廉洁司法的氛围。二是狠抓廉洁司法教育,从源头上防腐。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接受现身说法教育和参加先进事迹报告会。三是狠抓廉政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严格执行“五项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试点工作,加大对审判、执行等权力集中,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四是努力营造选人用人良好风气。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规定,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2010年,我院被江门市纪委确定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示范点”。
    五、主动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改进法院工作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先后专题汇报了人民陪审员、民商事审判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市人大对我院年度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代表建议和提案。建立人大代表联络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邀请旁听庭审等方式,积极开展“百庭观摩”、“百场走访下基层”、“百场见证执行”、“百案调解”、“百案释法答疑”和“百场征求意见”等活动。2011年,我院被省法院荣记“全省法院联络工作集体三等功”
    (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建立检察长列席参加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两院还就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工作签订《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并召开了联席会议。
    (三)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司法宣传工作,促进阳光司法。加大舆情应对力度,重视民意收集与处理。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和培训工作。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5316件。2008年,我院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 畅通群众投诉控告和表达意见的渠道,开通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和互联网举报信箱。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院通过审判执行各类案件,为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保障科学发展做了大量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人大常委会及代表们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不断增多,审理难度和审判压力不断加大,队伍的司法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执行难”问题虽然取得进展,但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法官的司法形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四是审判管理的理念和机制还要进一步创新,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五是我院自身科学发展面临审判力量不足、物质装备和基础设施条件不适应等制约因素,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和人民法院人民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改革创新,重点突破自身科学发展难题,努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为我市加快转型跨越,建设幸福台山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做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供司法服务;三是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进一步强化公正廉洁执法,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维护司法公信力;五是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以公正高效处理各类案件为主,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六是进一步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执行工作管理机制、政务人事管理机制,突破制约自身科学发展的难题;七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对法庭工作的指导,大力推进法院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和提高工作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法院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使命与困难同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奋力拼搏,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加快转型跨越,建设幸福台山,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