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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法院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台山市人民法院    时间:2011-12-05 00:00

 

台山市人民法院

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的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体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以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司法为民、推进法院工作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为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作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为我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目标原则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一)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全院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进一步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

(二)司法理念更加端正。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对“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建院方针高度认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牢固确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和能动司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

(三)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全院干警群众观点、群众感情普遍增强,司法为民更加自觉,廉洁自律更加坚定,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作风有明显改进,精神状态更加振奋,法院队伍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密切。

(四)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切实提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综合保障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服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法院各项工作呈现新面貌、新气象。

(五)党的工作更加有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员干警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和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创先争优活动在促进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中成效明显。

在这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坚持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要把正面教育贯穿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要把开展活动同法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把活动成效体现在公正廉洁司法的质量和效率上;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把着力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确保我院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工作水平得到新提高。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光荣传统教育,强化干警宗旨意识。组织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阅读红色经典著作、观看红色影片、访问考察红色路线、走访先进模范人物、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组织先进模范人物和党史专家为全院作报告,组织以光荣传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干警继承和发扬追求真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精神,组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掀起开展光荣传统教育的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法官、为什么奋斗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人民司法事业,在坚持公正廉洁司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

(二)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坚定干警理想信念。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教育。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周永康同志和王胜俊院长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罗笑虎书记、梁明远院长关于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重要讲话,学习《人民法院审判理念简明读本》,组织集体观看专题片,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

(三)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阅读中央政法委编写的《政法群英录》、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的《人民法院英模录》、省委政法委编写的《甘肃政法英烈谱》等教育读本,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深化对群众观点的认识和理解。按照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要求深入广泛地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和“弘扬马锡五司法精神,做百姓贴心人”学习研讨活动,重点围绕“如何认识和理解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如何认识和理解群众观点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如何认识和理解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如何认识和把握坚持依法办案与坚持司法为民的有机统一;如何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平民法官’”等问题进行讨论,引导广大干警强化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自觉司法为民。每名干警都要结合教育和思想实际撰写心得体会,认真审视自己在群众观念、群众感情、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干警公正廉洁规范文明的司法作风素养;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采取民意调查、回访当事人、“大下访”、“大接访”等形式,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加强司法作风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从群众最需要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特别要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预约立案、诉讼引导、巡回审判、判后答疑、司法救助、司法公开等便民利民措施,把执法办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过程,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

四)认真搞好警示教育,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组织观看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制作的警示教育专题片和暗访评查活动片,充分运用本地法院的典型案例,认真开展司法作风警示教育。按照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围绕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院党组要召开一次以公正廉洁司法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个党支部要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找原因,深入剖析根源,进一步完善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健全内外衔接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任职回避和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确保干警公正廉洁司法。

(五)评选表彰先进典型,促进法院创先争优。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将于今年“七一”前,在全国和全省政法系统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干警。最高人民法院将组织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和“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探索开展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在做好上述表彰推荐的基础上,省法院将开展“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十佳法官”等评选活动,大力弘扬正气,激励干警斗志和热情。省法院将通过新闻媒体和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的事迹,教育引导干警对照典型找差距,明确目标创佳绩,努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我院各部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有机融入审判工作中,引导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把创先争优成效体现在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上。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法院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引导干警提高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认真搞好法院党建理论研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

四、方法步骤

此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从3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在整个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成立专门机构。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林其俊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陈荣彰副院长担任,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谭文威任办公室主任,李乐川、陈伟沛、黄伟坤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活动的部署、落实、总结等具体工作。

(二)动员部署阶段(3月至4月上旬)。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和动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主要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责任要求。318日,林其俊院长在大会为大家上了题为树立正确价值观,做一个有高尚情操的人》语言生动、内容翔实、寓意深刻的党课。

(三)学习实践阶段(4月中旬至8月)。4月份院党组成员将分别为全院干警进行学习辅导,各部门要按照院党组的统一安排,分别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通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等方式,提升学习效果。院领导要组织分管部门干警参加集中学习,并具体指导联系点单位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组织开展的“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干警投入到研讨和下基层活动中,通过组织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帮扶困难群众、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活动,进一步倾听群众呼声。要注重提升窗口单位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增强群众观念。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执法服务存在的问题中,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对照检查阶段(9月)。按照活动的目标要求,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五查五看”活动:“查思想,看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查干劲,看宗旨意识牢固不牢固;查作风,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查服务,看执法行为规范不规范;查素质,看干事创业本领过硬不过硬”。在“五查五看”活动中,班子面员和全体干警要做到敢于触及思想,勇于揭短亮丑。

(五)集中整改阶段(1011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原因,注重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着力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六)总结验收阶段(12月)。按照中央和省上对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全面总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及成功经验,进一步建章立制,形成由集中教育到经常性教育的长效机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检查验收。

五、方法步骤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本院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党组成员要分头抓落实,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新闻办及其他综合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密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开展教育活动,确保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领导带头,加强督促。本院各部门要把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院党组成员要确定教育联系点,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加强指导。具体分工是:党组书记、院长林其俊负总责;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荣彰联系刑事审判庭、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司法警察队大、法官协会、纪检组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植洪负责执行局、行政审判庭、立案庭、书记官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院长袁慧聪联系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台城人民法庭、水步人民法庭、三合人民法庭、斗山人民法庭、广海人民法庭、海宴人民法庭;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国誉,分管办公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民事审判第三庭;党组成员、政工科长谭文威联系政工科。

(三)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各部门要把这次教育活动与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有机衔接起来,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安排,统一部署,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来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成果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真正做到“两手抓”,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办要在本院局域网上设置台“台山市人民法院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专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和板报等,广泛、深入地宣传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向省高院举办的《广东法院简报》、《广东法院信息》、《政工动态》和江门中院举办的《江门审判》投稿,宣传本部门在开展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确保这次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0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