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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升级!台山汽车客运站大屏幕也可见“老赖”名单
来源: 台山市人民法院    时间:2018-02-13 00:00
    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追求诚信是人立身处事之本。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甚至采取各种手段妨碍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债务人,台山法院绝不手软、绝不姑息!2月14日,台山法院“升级”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次,41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在台城商业城LED屏曝光外,还增加了台山汽车客运站LED屏这个曝光点。年关上黑榜,坐汽车也可能被认出来,“老赖”,你还能安心过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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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此次曝光的4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于整个春节假期在台城商业城、台山汽车客运站的LED屏上将持续滚动播放,此外,台山法院还将利用多个网络媒体平台进行转发曝光。被曝光的4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包括个人照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及未履行标的额等,涉及的案件类型有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刑事案件等,欠款金额从4千元至117万元不等。
这些被列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在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享受政府支持补贴,任职国企高管、公务员、金融机构高管等职务,出境和高消费等多方面受到限制。
    拖欠百万事故赔偿款,主雇二人齐“上榜”
    失信被执行人余达科和赵健恒是雇佣关系。2014年8月,雇员赵健恒驾驶一中型自卸货车与袁某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袁某严重受伤。经市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赵健恒驾驶的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其驾驶机动车没有做到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后经台山法院审理,判定赵健恒需承担事故的100%责任。因余达科是赵健恒的雇主,事故发生时雇员赵健恒正在履行工作任务,对于雇员在履行工作任务过程中致人损害造成的损失余达科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因赵健恒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存在重大过失,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两人遂被法院判决共同赔偿原告袁某117万元。但两被告一直未履行相关判决义务。台山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通过查控,也未发现有相关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其主雇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
    无视生效调解书,恶意透支者上“黑榜”
    被执行人翁夏宇于2015年2月向中国银行江门台山支行申请开立长城环球通系列信用卡,获批后自2015年3月开始使用该卡并形成透支,后到期经银行多次催收仍不履行偿还义务。中国银行江门台山支行遂对其以违约为由向台山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并经法院予以确认,翁夏宇需于限期内向上述银行偿还截至2017年3月17日止透支利息共6238.18元,并于2017年4月起分12期偿还尚欠本金共30000元。然而,翁夏宇在调解达成后至今仍未偿还分毫。台山法院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仍无法执结该案,遂依法将翁夏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通讯员:邓颖琪、赵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