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核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它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所在高校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为当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报考)的书面证明。
上述材料请考生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现场退回给考生。
三、面试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6月14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台山市人民法院(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62号)五楼政工科(联系电话:5557138、55571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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