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3日在台山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台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谢建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平安台山、法治台山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坚持依法履职 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
2017年,我院收结案数均创下新高,其中受理案件7765件,审结7011件,同比分别增加1361和1375件,增加幅度均超过了20%。结案率为90.29%,同比上升了2.29个百分点。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4.92亿元。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取得执法办案工作的新成效
依法制裁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715件,审结653件,同比分别上升14.4%和10.12%,结案率为91.33%。依法支持公安机关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理“两抢一盗”案件152件。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18件。加大力度打击传销团伙犯罪,审理涉传销非法拘禁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案件15件。从严惩治职务犯罪,依法审结了台山渔政燃油补贴系列贪污诈骗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3件。依法制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护台山绿水青山,共审结该类案件8宗,判处罪犯20人。有力推进我市法治和平安建设。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011件,审结3623件,同比分别上升7.07%和10.42%。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致力维护我市经济秩序稳定,依法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类型商事案件894件,结案标的额4.12亿元;审结破产案件3件,解决破产债务1.94亿元。着力做好婚姻家庭纠纷、交通肇事、劳动争议等关系民生案件的审理,加大民事调解力度,超过40%的案件以调撤方式结案,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提升能动司法服务,开拓服务全市工作的新局面
服务我市经济发展战略。院班子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我市发展新时期的司法新需求,不断出台措施把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多次派出法官参与“两路”建设相关的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积极为我市推进“台开恩”三市协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在山咀码头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助力我市全域旅游建设。
服务绿色发展。围绕市委“后发赶超、绿色崛起”的发展目标,积极开展涉环保案件专项执行,成功执结了海宴猪场超标排污[1]等多起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案件。
积极参与我市犯罪预防体系构建。邀请台城地区的学生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派出资深法官到中学校园举办法制讲座,筑牢预防未年人犯罪防线;与市纪委共同组织“庭审现场教育”2次,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继续深入开展“三官一师”下基层活动,各法庭共派出法官113人次深入基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18条,为党政机关提供决策参考。
三、狠抓审判管理监督工作,谋取促进司法质效的新发展
强化审判管理。充分发挥审判流程网络管理作用,强化网上审限预警和节点控制,对立案、开庭、裁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全程跟踪和动态监控,促进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化、科技化、精细化,全年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8.47%。进一步加强办案进度和质量评查通报,通过定期公布评查结果,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在全院营造比、赶、超的良性竞争氛围,促进办案效率的提高,全年在办案人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结案同比增加了1375件。
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建成科技法庭12间,落实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的要求。推行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以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记录的庭审记录方式改革[2],提高庭审效率。完成档案数字化[3]一期工程,共扫描案卷9000宗近100万页,方便当事人查阅案件资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网上公开裁判文书1576份,公布各类执行信息2265条,庭审公开直播案件32件,有效提升审执工作透明度。
完善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执行工作专项审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代表89人次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和见证执行,加深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完成第五届12名廉政监督员的聘任工作,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办理检察建议17宗,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理案件1646件,占我院普通程序审结案件总数的97.86%,有力促进司法民主。
四、努力拓宽司法宣传渠道,争取普法宣传的新成效
充分拓展新媒体以及传统媒体宣传阵地。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报送信息简报93篇,同比上升244%。努力拓展微信公众号和一点号等新媒体宣传阵地,与市电视台、南方报、南都报、江门报等传统媒体平台组成宣传矩阵,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争取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全年共配合电视台拍摄采访12次,在纸质媒体上发布新闻稿件39篇,在新媒体上发布宣传稿件近100篇。去年底利用宣传矩阵同步曝光“老赖”的举措取得显著效果,我院微信公众号一天的阅读量突破10万人次,群众纷纷为此点赞,既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4]凝聚了正能量,又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建设。此外,我院还举行网络同步直播新闻发布会一次,实时在线人数超过7500人次。
开展多维度的普法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台城地区学生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指派资深法官为在校学生举办法制讲座等,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意识。积极参加各项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街头、村头向群众讲授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联合市纪委组织市直机关单位和金融系统领导干部近500人,到我院开展“庭审现场教育”,加强公务员队伍廉洁教育。
挖掘典型案例开展正面宣传工作取得突破。我院一宗涉侨案件[5]的执行实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双赢,相关报道在2017年两会期间被《人民法院报》刊发,得到了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在内的广泛关注。相关案例还被中国教育电视台制成专题节目,向全国观众正面宣传了侨乡法院和法官的形象。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勾画干警廉政作风的新面貌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狠抓意识形态建设及政治方向引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干警四个意识,不断地提高干警党性修养,确保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
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坚持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分别与上级法院和高校举办各类专项培训,干警参加各项培训累计705人次。通过培训拓宽了干警的学识视野,帮助干警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
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部署开展集中司法廉洁教育活动,让队伍时刻绷紧反腐弦线。扎实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首创案件廉政监督回访机制,对案件当事人开展随案廉政回访、随机电话抽访和约见回访,详细了解每一案件廉政工作落实情况。实施以来回访案件55件114人,满意度100%,全年也没有发现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坚持维护司法权威 努力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我院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好的司法获得感为目标,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着力破解“执行难”,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一、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增添构建司法权威的新动力
完成法官员额制等基础性改革。遴选出32名员额法官,组成一支具有过硬政治素质、较高专业素养、丰富审判经验、良好职业操守的法官队伍。以员额法官为基础,配以审判辅助人员、执行员组建新型审判执行团队23个。完成民事审判部门扁平化管理改革,把机关原来四个民事审判部门整合成一个民事审判中心,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落实司法责任制。下放审批权限,由法官直接签发裁判文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院庭领导办案常态化。明确院、庭领导的办案任务,充分发挥了院、庭领导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和指导作用。全年机关院庭领导办案数量为2861件,同比上升9.48%。
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制订《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建立统一类案裁判尺度的工作机制。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案件质量和廉政监督管理的办法(试行)》,以应对审判权下放后法官裁量权扩大对监督工作带来的新挑战,确保法官依法行使裁量权。该创新做法被作为我省的司改典型案例上报最高法院。
二、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增加提高司法公信的新举措
健全诉讼服务体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6]要求,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年共登记立案6992件。启用新建设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立案信访“一站式”服务,99.82%的群众可一次性成功办理立案手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10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困难执行申请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对经济确有困难的22名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共计15.78万元,保障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积极开展诉讼文书电子送达[7]工作,共1655案次适用电子送达。深化诉讼短信服务平台[8]的应用,全年共发出服务短信9136条。广海和海宴法庭在各自辖区继续深化巡回审判工作,全年以巡回方式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9件。8月成立的山咀码头旅游巡回审判点共审结案件26件,为化解旅游纠纷开辟了绿色通道。
强化“大调解”格局建设。分别与市保险行业和金融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为我市群众快速处理交损赔偿纠纷和金融纠纷增加新渠道。
三、着力破解“执行难”,执行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市委协调相关部门成立了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支持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我院也把执行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攻坚“执行难”。
积极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提高执行成效。开通“绿色通道”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全年执结该类案件518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52.33万元;开展“攻坚2017”惩治“老赖”集中专项执行活动,共司法拘留“老赖”6人,实际执结案件777件。积极开展党政部门为被执行人案件清理专项活动,成功执结8宗多年的积案。认真开展联合执行行动,圆满执结涉及赤溪镇近两千亩鱼塘的凌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9],赢得广泛好评。
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创新手段打击“老赖”,去年底在商业城LED屏和网上同步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不足一周即促使5人自觉履行,结案标的额超60万元。积极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全年共进行网拍71案次,成交28案次,交易额2396.34万元。全年运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开展网络查询2765案次,冻结银行存款322万元。登记失信被执行人1580人,限制出境82人次,司法拘留15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其中2人因触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通过多措并举,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执行收案3039件,同比增幅49.26%,结案2763件,同比增幅56.9%,结案标的额5.77亿元。
各位代表,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台山市人民法院向一贯以来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随着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我院近年的收结案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待进一步破解。二是司法能力未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个别法官服务大局意识还不够强,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三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执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差距,执行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四是诉讼服务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快,司法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上述问题,我院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坚持严谨慎独求真务实 认真做好2018年法院工作
2018年是我市经济社会进入高速发展的重要之年,也是我院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的关键之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提升审判工作,严格落实司法为民,坚定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台山、法治台山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高效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权益。严厉打击涉及暴力、毒品类犯罪,严惩传销团伙罪犯,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妥善审理民间借贷、买卖合同、金融借款等经济案件,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加大劳动争议、物业纠纷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的审理力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加大打击“老赖”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真正落实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好的司法获得感。深化开展三官一师、送法入校、庭审教育等普法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为立案信访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完善四大公开平台[10],加快审判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以公开促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开展诉前联调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
三是继续深化司法改革,让司法更公正、更高效、更权威。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遵循司法规律,实行民事案件统一分案与专业审判相统一机制,加大专业案件研判力度,促进审判质效。完善案件质量和廉政监督机制,解决制约审判质量及效率的深层次问题,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高。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发展,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
四是坚持从严治院,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以党建工作带动审判工作,保证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平衡发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坚守司法廉政底线,落实非职务过问案件审查备案制度,发挥案件廉政监督回访机制的监察优势,保证队伍纯洁不出问题。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期、新任务,我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谨慎独,求真务实,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好幸福台山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台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海宴猪场超标排污:该养猪场位于海宴镇永和村委会五村狮子山边。2015年6月,该养猪场因乱排放污水污物,影响了村民的居住环境而被投诉。后经调查发现,该养猪场违反规定,市环保局遂于2015年11月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以及责令停止养猪场建设项目生产的行政处罚决定。然而,该养猪场经催告仍不履行相关义务,仅缴纳了2万元罚款。市环保局遂于2016年9月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我院执行局立案受理后迅速行动,立马与养猪场负责人进行交涉,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公开张贴限期搬迁公告责令其在三天之内做好搬迁工作,否则将于到场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之下,该公司老板自觉执行了相关义务。2月27日执行期限当天,我院执行局与环保局、海宴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村民代表一同前往养猪场进行查验,已查明该猪场已经停止生产,所有猪只已搬离猪场。海宴猪场的环境违法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2]庭审记录方式改革:以科技法庭为基础,电子音像系统为依托,用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代替传统的书记员速录模式进行庭审记录。
[3]档案数字化:将法院的新生档案和库藏档案进行扫描以数字形式保存,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司法公开和司法便民的重要举措。
[4]基本解决执行难: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具体通过两到三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5]涉侨案件:该案案由是返还原物纠纷,申请人陈杰辉与被执行人陈良滚均是年过七旬的同胞兄弟,两人因房屋归属纠纷诉至法院,经两审法院判决,判令陈良滚及其家人将房屋交还给申请人管理使用。判决生效后,申请人陈杰辉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陈良滚原有的房屋已经倒塌无法居住,被执行人也长期抱病卧床,且其家庭生活困难无法另外租用住处,故我院一直没有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面对执行困局,我院执行员转变工作思路,从着力解决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入手,多次到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会和镇政府,把当事人的困难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共谋解决的途径。最终,在执行员的推动下,各方最终达成了共识,由市司法救助基金牵头、当地镇政府危房补助项目支持,以及被执行人家属自筹等多途径筹措资金85000元建成了新房,从而彻底解决被执行人一家住房问题的同时,也圆满执结了案件。
[6]立案登记制度: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将原先法院的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7]诉讼文书电子送达: 是指法院利用信息技术将诉讼文书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案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专用电子邮箱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法院受理的所有民事、行政、执行、刑事案件,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外的其他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都可采用电子送达。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大大提高诉讼文书送达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减轻案件当事人的诉累。
[8]诉讼短信服务平台: 是指法院通过发送诉讼信息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案件进展情况的便民利民服务平台。诉讼短信服务平台的使用,让当事人随手掌握案件动态。
[9]凌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被告凌某承包台山市赤溪镇白宵围面积近两千亩的鱼塘,但期满后拒不腾退,还转让给他人养殖。鱼塘发包方遂向我院起诉,我院判决凌某向发包方返还承包的鱼塘,该判决于去年3月23日生效。判决生效后,凌某一直未能自觉履行义务,发包方于4月10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4月18日,我院向被执行人凌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返还合同期限已满的鱼塘及有关附属设施。6月22日,凌某返还了其中约150亩的鱼塘,其余一千多亩的鱼塘,凌某以被他人占用为由拒不返还。8月9日,我院再次向凌某发出搬迁公告,并张贴于涉案鱼塘处,责令凌某及其余实际占用人于9月10日前履行返还义务。经我院执行局多次上门多次调解、劝说,向被执行人凌某及其余占用人做思想工作,争取其自动腾退,但均无效果。为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我院于12月20日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组成联合行动小组,出动警力、医疗人员等近一百人,对该案件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当天下午,所有鱼塘清理完毕,腾退近两千亩鱼塘,执行行动顺利结束。
[10]四大公开平台: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庭审活动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