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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制度促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实现常态化、全覆盖
来源: 台山市人民法院    时间:2019-03-22 00:00

 

台山法院信息
(21)
台山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我院出台制度促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实现

常态化、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努力实现联络工作常态化和联络代表、委员的全覆盖,近日,我院出台了《台山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把联络工作从以往阶段性、临时性开展变为常态化的按月定期举行,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统筹,把联络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全院各部门,形成全院联络工作“一盘棋”的格局。具体规定如下: 
一、 成立联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
我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谢建华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以台山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要联络对象,党组成员带头,将联络工作细化至各部门、各人民法庭,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具体联络工作办公室,具体统筹联络工作。
二、 围绕重点工作,三项举措促进“全覆盖”联络
《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各人民法庭要紧紧围绕法院全年重点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根据代表委员关注焦点、履职需求,完成对驻地或负责联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覆盖联络工作。一是多种形式开展联络工作。通过组织视察、参加座谈、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上门走访、通报工作等多种方式面对面深度联络每名代表委员。二是建立常态化联络安排。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全年联络活动方案,确定每月开展联络活动一次,每次安排代表、委员约25人并明确承办部门和具体开展日期。承办部门需要提前一周拟好联络活动方案,确定活动形式。由办公室与人大常委会选联委沟通落实活动安排;三是重视加强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承办部门指派专人听取、收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由联络工作办公室报备,由联络办向有关部门转办、督办。
三、 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涉代表委员案事件办理机制
一是在立案、审判、执行、保全等环节建立发现涉全国、省、市代表委员案件提醒制度,公正高效、严谨规范、合法合理办理案件;二是建立两会期间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人或关联企业的案件及代表委员关注案件报备制度,相关案件的开庭、宣判、强制执行或财产保全,需经院长批准,并在实施前向办公室报备;三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来访、电话、信函就具体案件直接向法院提出的关注意见,要求在5天内向办公室报告,并按规定办理、答复及备案;四是各部门、各人民法庭干警若存在与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生纠纷的,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四、 上下联动,完善联络督查工作台账
《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各人民法庭要高度重视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做好联络工作台账、关注案件工作台账,并在每月25日前统计报送联络我市籍各级代表委员情况至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上报江门中院并每月统计更新发布。
五、 加强交流指导,完善信息宣传工作
《实施意见》规定各部门、各人民法庭开展各级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情况,需于2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及代表照片,以便报送至江门中院建立代表委员履职档案以及信息采编。
 
 
 
 
 
 
 
 
 
 
 
 
抄送:市人大、市政法委、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工委
台山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