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法院信息
(29)
台山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我院与税务部门构建协作机制
提高执行财产处置效率 规范涉执案件税收征缴
提高执行财产处置效率 规范涉执案件税收征缴
为提高法院民事执行中涉案房产的变现效率以及规范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所欠税款的依法缴纳,台山法院与台山市税务局于日前联合出台了《台山市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司法执行与税收执法协作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
《协作意见》就不动产询价的具体流程、办理周期,税收优先权的保护、失信惩戒以及不动产处置过程中的税费征缴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更便于实践操作。《协作意见》要求,我院在执行过程中,对查封台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应在三日内启动询价程序;税务部门收到法院的询价函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核价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认为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法院,如该不动产未纳入评估范围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如该不动产权属人存在欠税未缴行为且需强制执行的,市税务部门可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市法院立案后依法进行分配;市法院每月定期向市税务局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税务部门作为等级评定参考。
《协作意见》是两个单位对“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协作成果的进一步巩固。在上一年的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两家单位就不动产询价以及税收执法工作进行了实践性的探索,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8年不动产询价95件,平均缩短财产处置周期1个月;涉税案件执行到位2000余万元。今年,两家单位签订相关《协作意见》,将执行执法探索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解决“执行财产处置难”的长效机制。
抄送:市人大、市政法委、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工委
台山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