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法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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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未拴绳遛狗致老人摔伤责任纠纷案后记
——江门台山两级法院联调促成8万元和解
近段时间广受关注的台山宠物犬致老人伤残被判赔20万元的案件,在进入执行阶段后,江门、台山两级法院对该案采取人性化执法,联合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于日前达成了8万元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于本月20日交付了第一期赔偿款。
调解当天,江门中院二审合议庭审判长、法官助理及我院执行局案件承办法官联合与双方当事人开展沟通协调。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再次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了判决结果,双方当事人对二审判决结果均无异议。
在问及被执行人为何迟迟不执行生效判决时,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高某眉头紧皱,面露难色,原来涉案的狗只本是一只流浪狗,是高某出于善心将其收留,但因规范养犬意识不强,结果惹出了官司;高某自身家境其实很困难,打官司一事已对高某一家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困扰,判决结果出来后的20万元高额赔偿金更是让他们一家一筹莫展。
法不容情,但人有情。在了解到高某的困境后,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办案法官尝试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做通思想工作,最终,在法官的努力协调下,申请执行人欧某体会到高某是出于善心收留了流浪狗,其心本善,只是对看管动物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还不够高,且体谅被执行人高某家境确实困难,难以承担高昂的赔偿金额,自愿与高某和解,并与高某达成了赔偿8万元的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高某分5期支付给欧某。
抄送:市人大、市政法委、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工委
台山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