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院海宴法庭成功处理了一批商户与台山市某竹艺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为商户及时参与资金分配争取了时间,及时解决了商户眼前难题。近日,经当地政府了解,该公司还存在拖欠工人工资及劳务报酬等情况。
考虑到群众切实利益的事情不能拖,我院海宴法庭负责人刘伟法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决定提前介入了解相关案情,协同当地镇政府、司法所以及台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单位,共同前往台山市某竹艺公司开展协调沟通。在刘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及多家单位的共同商讨下,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处理,最终与公司员工及劳务者达成和解协议。该案涉及公司员工及劳务者共27人,金额合计30余万元。
刘法官在协商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有正式员工14人,根据“劳动仲裁前置”相关规定,已由台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但另外13名劳务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所提供的劳动服务行为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务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处理范围。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及时维护劳务工人合法权益,刘法官迅速引导当事人诉讼立案,并通知劳务者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公司代表次日到庭协商。
在经过证据质证、工资对账等相关程序后,所有劳务案件均达成调解,劳务者们均能及时参与到该公司的执行分配当中,及时、高效化解了当事人纠纷,有效保障了劳务工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整个过程用时不到半天。
(海宴法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