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方欢 通讯员/吴玩贞) 日前,台山市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连线看守所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茹某犯诈骗罪一案,并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处茹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在实际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茹某在与玩手游时结识的网友马某微信聊天时谎称有朋友销售口罩,随后再使用另一微信号冒充“有货朋友”,联系马某销售口罩事宜。仅3天时间,茹某通过微信先后骗取马某人民币7450元。后来,马某因迟迟未收到口罩,且联系不上茹某所谓的“有货朋友”,遂报警。案发后,茹某向马某退回货款74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茹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