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法院处置报废国有资产项目竞价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院拟对一批长期闲置且已到达报废期限的国有资产(台式计算机)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山市人民法院处置报废国有资产项目
项目编号:TSFY-2025002
本项目资产原值198722元,经资产评估公司进行残值评估,残值评估价合计1665元,合计37项:
序号 | 资产分类 | 数量 |
1 | 台式计算机(含显示器、不含硬盘) | 37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并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含但不限于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2.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开具回收发票的回收单位);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报价。
三、竞价流程
1.意向竞买方先进行报名登记,并于2025年3月13日上午10:00前发送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至电子邮箱:ts5557138@126.com。
2.我院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各意向竞买方携带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现场统一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
现场查验时间:2025年3月17日上午9:30。
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62号台山市人民法院
3.竞买方进行报价及开标。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资料须密封(加盖骑缝章),内容无涂改。
投递方式:通过直接投递或快递方式于2025年3月24日16:00前将报价文件寄达本院(以本院接收到邮寄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62号台山市人民法院 黄先生 0750-5557138
开标:由本院相关人员统一公开拆封报价文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单位。
四、结果公布
竞价结果将通过本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说明
1.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4.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0-5557138)
台山市人民法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