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院拟对一批长期闲置且已到达报废期限的国有资产(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液晶显示器)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山市人民法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处置报废国有资产项目
项目编号:TSFY-2025006
本项目资产原值199090元,经资产评估公司进行残值评估,残值评估价为1655元,合计3项35台:
序号 | 资产分类 | 数量 (台) |
1 | 笔记本电脑 | 21 |
2 | 台式计算机(含显示器、不含硬盘) | 13 |
3 | 液晶显示器 | 1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为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具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含但不限于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2.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开具回收发票的回收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报价。
三、竞价流程
1.意向竞买方先进行报名登记,并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10:00前发送该单位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及报名表(电子版)等至电子邮箱:ts5557138@126.com。
2.我院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各意向竞买方携带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现场统一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
现场查验时间:2025年7月17日上午9:30。
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62号台山市人民法院
3.竞买方进行报价及开标。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资料须密封(加盖骑缝章),内容无涂改。
投递方式:通过直接投递或快递方式于2025年7月24日16:00前将报价文件寄达本院(以本院接收到邮寄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62号台山市人民法院 黄先生 0750-5557138
开标:由本院相关人员统一公开拆封报价文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单位。
四、结果公布
竞价结果将通过本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说明
1.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4.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0-5557138)
台山市人民法院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