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建工作获表彰
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
先进集体”称号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包括我院在内的一百家法院“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是我院继去年底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后,再一次获得全国性荣誉。
近年来,我院党总支在院党组和市直工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重点,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三项硬要求”,坚持以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通过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树立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干警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得到各界的肯定。2008年以来,我院先后被上级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
一、重视党建强党性
(一)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按照“三有”和“三落实”的要求,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通过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差距,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办法。我院党总支还在各支部署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提高党员的自律意识,增进了团结。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以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为契机,大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按照市直工委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号召各部门和干警积极投身争先创优活动。一批部门和个人在活动中脱颖而出,刑事审判庭被评为“争创党员示范岗”先进单位,黄小英同志于2010年被命名为争创“党员示范岗”个人岗位。今年,我院又申报了台城法庭和李健权同志分别为“党员示范岗”集体、个人岗位,继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总支还认真抓好吸收发展新党员的工作,三年来,发展新党员10人。
(三)做好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及党总支换届“双直选”。积极探索和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和范围,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和改进我院党建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对党总支采取“双直选”办法进行改选,选出了新一届党总支委员。
(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设立 “创先争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台山市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紧密部署,带领全体干警开展工作。充分利用院内信息网络布置学习内容、交流学习心得、刊登学习典型、信息简报等有效形式强化宣传,引起全体干警高度重视。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完善审判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并从台山法院实际出发,创新活动载体,增强活动实效。全院上下形成了创造先进、争当优秀的良好氛围,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组织生活。党总支围绕我院的各项具体工作,积极开展了具有针对性和创新性的活动。如“七·一”期间,发起“读红书,走红路”活动,共同缅怀革命历史;号召党员捐献爱心,捐款给我院扶贫点汶村五乡村委会、下川茅湾村委会的老党员;积极参加市委组织的一系列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等。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对组织的向心力。
二、发扬党性促发展
一是以党建促审判,坚持党建和审判工作两手抓。我院以部门为单位设立党支部,使党建活动与审判执行业务有效衔接,实现支部建在庭上。在实际工作中,我院的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发扬党性,以高度的自觉性、严密的组织性,按质按时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二是树典型,学先进,以点带面调动干警积极性。我院党总支注重深入挖掘在法院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部门和人物,通过召开表彰会和刊发信息简报等方式,树立了一批争创活动先进典型,如办案十年无错案的刑庭女副庭长张慧琳、连续两年案件调撤率超80%的调解能手赵斓法官、以及连续三年执行结案高居全院首位的执行能手李建权等。正是通过这些先进典型的带动,有力鼓舞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全院呈现出上下一心、奋力争先的良好局面,我院的各项工作也实现了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在去年的排头兵竞赛活动中,我院连续四季度在江门地区法院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
三、加强党风保公正
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我院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一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发挥模范作用。通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的责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各支部负责人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为契机,将反腐倡廉教育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合起来,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特点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增强干警的认同感,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司法为民的观念。三是创新教育形式,进行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相结合进行教育。以本院的局域网和《台山审判》为载体,刊登、播放、廉政格言、廉政教育材料、廉政教育专题片,干警灵活利用工作空闲时间,自觉进行学习教育。四是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去年,我院被江门市纪委确定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示范点”。我院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廉政制度,如廉政帐户制度、廉政档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从源头上防腐。严格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关系、规范干警与中介机构的关系,防止司法腐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并与市检察院共同制订《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意见》,促进我院的审判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五是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和法院的规定。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最高院制定的“五条禁令”,并监督贯彻落实该规定。
四、强化作风勤为民
我院党总支全面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建立起责权统一、运作协调、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教育广大党员干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更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增强为民意识。一是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结合审判工作,把司法为民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方位地完善便民利民具体措施,相继推出了“诉讼引导员”、“司法救助”、“院长接待”、“送法进校园”、“信访接待”、“邮寄送达”等措施,把“服务”落实到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二是深入开展查摆整改活动,为了确保司法作风建设取得实效,我院将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归纳,逐条梳理,制成《司法作风建设活动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重点,落实责任部门,限期整改。三是加强学习和督查,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编印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做到人手一册,熟记于心,并对有关条例内容组织了考试。纪检组、政工科等部门不定期对各部门和全院工作人员的司法作风纪律进行明查暗访,重点督查上下班纪律、会风纪律、庭审规范和庭审纪律等情况,促进了司法作风和司法形象的好转。